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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和平婦幼院區招募定期契約員五級約用事務員(職務代理人)(隨到隨考)113/04/17甄試結果公告

一、錄取名單:黃O棋

二、備註事項:

※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一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需無條件解約。

1.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2.如因個人因素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具聲明書(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tpech.gov.tw/互動交流/表單下載/報到離職專區下載)並傳真【02-23028407】或郵寄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新進員工於報到前需完成應檢類別之新進員工體格檢查(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tpech.gov.tw/互動交流/表單下載/報到離職專區下載員工體檢表),相關體檢細節請洽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5.報到時請攜帶下列證件之正影本:

(1)合格之新進員工體檢表正本

(2)身分證:正本核對後即歸還,另請繳交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核對後即歸還,另請繳交影本一份

(4)相關醫事或專業證書:正本核對後即歸還,另請繳交影本一份

(5)經歷證明:正本核對後即歸還,另請繳交影本一份

(6)薪資帳戶的存摺:臺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金如意綜合管理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7)2吋照片:1張

(8)眷屬如需加保,請攜帶戶口名簿及其全民健康保險轉出單辦理加保手續

6.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